瀏覽人次:     管理   
中時健康 小兒科醫師漫話
中時健康 達人部落格總覽 > 小兒科醫師漫話 合計共有: 篇文章 - 則迴響 - 人次點閱 - 人次今日點閱 |訂閱

專業醫師群

李銘峻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小兒科院聘主任
 
張美齡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醫師
 
陳銘華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醫師
 
洪嘉蔚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小兒科主治醫師
 
莊晴翔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小兒科住院醫師

葉永慶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小兒科住院醫師
 
陳國書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小兒科住院醫師
 
蘇聿懋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小兒科住院醫師
 
余怡蓉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小兒科住院醫師
 
曾慶昌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小兒科主任
 
張凱琳 醫師
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小兒科主治醫師
 
陳中明 醫師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小兒部主任

郭雲鼎 醫師
署立雙和醫院小兒科主任

01.小兒感染科 (3)
02.小兒免疫科 (3)
03.小兒腸胃科
04.小兒心臟科 (2)
05.小兒遺傳科
06.小兒神經科 (1)
07.小兒血液科
08.小兒內分泌 (1)
09.小兒腎臟科
10.新生兒科 (1)
11.其他 (2)
謹慎處理兒童熱性痙攣
點閱:
意外真的是意料之外嗎? 兒童事故傷害別疏忽
點閱:
罕見游離肺!馬偕新療法降低手術風險與時間
點閱:
新生兒聽力篩檢 國外趨勢與台灣現況
點閱:
小兒心臟病的門診常見問題
點閱:
♥♥ 免疫力測驗 ♥♥
作者:-- │ 迴響:
謹慎處理兒童熱性痙攣
2009-09-24 16:16 │ 迴響:  │ 點閱:
推薦  轉寄  列印

【文/何啟生(馬偕小兒神經科主任醫師)】2009.09.24

熱性痙攣是小兒神經專科門診最常診治的疾病,它的發生是因為幼兒在成長的過程中,腦神經的功能仍不是很穩定,會隨著體溫的急遽升高而引發抽搐的現象。所謂熱性痙攣是指幼兒在急性體溫升高至某程度而併發之痙攣,但不包括因為中樞神經感染如腦膜炎或是腦炎而引起的抽搐。

根據統計,熱性痙攣的罹患率很高,每一千個五歲以下之兒童有過熱性痙攣一次以上者,約有19至36人,一般約為3%左右。

引起熱性痙攣病童發燒的疾病,最多為上呼吸道感染(含扁桃腺炎),其次為氣管炎、肺炎、中耳炎,其他還有輪狀病毒腸炎、赤痢、尿路感染等。所以小兒科醫師在處理這類病人時,不但要將抽搐停止,也要找出引起病童發燒的原因,並給予適當的治療。

好發年齡層

熱性痙攣之家族性遺傳傾向很大,經詳細詢問,約有一半的病童,其家族中的親戚有相同的病史。好發年齡的分佈主要為6個月至5歲間,最易罹患時期為6個月至36個月之間,最高峰為周歲左右。所幸,絕大多數的小孩在滿五歲以後就不會再發作,所以嚴格說來,熱性痙攣並不算是癲癇,並不需要長期治療。

熱性痙攣時之發作時期80%左右是在發熱24小時以內發生,發生抽搐之情形大多數為全身性的大發作,發作時兩眼往上吊、嘴唇發紫、牙關緊閉,舌頭被咬出血,口吐白沫,有時也會發出類似豬羊的叫聲,四肢一陣一陣地抽動,完全不省人事,持續幾分鐘後,病人似昏睡過去;一段時間後才漸漸醒過來,病人對先前發生的是大都毫無記憶,這是大發作的典型症狀。類似這樣的情況,發作時間5分以內約佔一半,大部分在15分鐘以內。

熱性痙攣的類型

臨床上將熱性痙攣的發作分單純性以及複雜性熱性痙攣,單純性的熱性痙攣包括以下的三項都要符合:(1)全身性發作(2)此次發燒只有一次發作(3)發作持續的時間小於15分鐘。反之不符合上述之任何一項者,則稱為複雜性熱性痙攣。複雜性的熱性痙攣將來變成癲癇的機會比單純性的高。

熱性痙攣再發之次數,依學者之統計有三分之二的患童均在三次以下,它的總再發率為30至40%;一般而言,發生了第一次後再發生第二次的機會約為三分之一;而再發生第三次的機會是二分之一;又再發生第四次的機會則字三分之二;發作次數越多,再發的機率就越高。

處理原則

當小孩痙攣發作時,我們給家屬的處置建議是:將病人側臥,頭部同時側置,頭下墊個軟物,把口內的東西挖出,以免呼吸道阻塞。

  1. 移走病人周圍堅硬可能傷及病人的物品。
  2. 不要強行試圖放任何物品於病人口中,如此一來造成傷害的機會遠大於舌頭自行咬傷的機會。除非病人的嘴巴沒有咬住,可以很輕易地張開,這時可以放壓舌板,或不會鬆脫的硬物纏手帕後放置於上下牙齒間,以防咬到舌頭。
  3. 保持冷靜,留在孩子身邊保護使不受意外傷害。不可移動或強加約束病人,你無法以此讓痙攣停止。
  4. 觀察及記錄抽搐情形及次數,提供醫師,以作為診斷及調整藥量的參考。
  5. 發作停止後,讓病人側身靜躺,使口水流出,在病人尚未完全清醒前,勿給予任何飲料或食物。

若有下列情況時應儘速就醫:

  1. 痙攣發作後無法開始呼吸。
  2. 一次痙攣發作後馬上接著另一次發作。
  3. 病人發作時撞傷或導致其他外傷。
  4. 這是病人第一次痙攣發作。
  5. 痙攣發作時間超過5至10分鐘以上。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4&id=8021  



上一篇:意外真的是意料之外嗎? 兒童事故傷害別疏忽
推薦  轉寄  列印
2009-09-24 16:16 │ 迴響:  │ 點閱:

迴響列表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限純文字, 500個字以內) Link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Link
 
   
 
<2009年11月>
25262728293031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12345
李銘峻 醫師 (1)
張美齡 醫師 (1)
陳銘華 醫師 (1)
洪嘉蔚 醫師 (1)
莊晴翔 醫師 (1)
葉永慶 醫師 (1)
陳國書 醫師
蘇聿懋 醫師
余怡蓉 醫師
曾慶昌 醫師 (1)
張凱琳 醫師 (1)
陳中明 醫師 (1)
郭雲鼎 醫師 (1)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中時健康網本身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