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一直以來是女性的隱憂,根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94年統計資料,台灣十大女性癌症的發生率,乳癌高居第一。十年來乳癌死亡率不只逐年增加,且還有逐漸年輕化的趨勢,過去由於東方女性生性較保守,對於身體的觸碰較於羞怯,導致往往發現時已錯過早期治療時機。
台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趙大中醫師表示,早期乳癌治療的方式,一般先以手術治療,再加上化學治療、放射治療、賀爾蒙治療和標靶治療,其中化療的適應症為腫瘤大於1公分至2公分以上,賀爾蒙主要是抑制賀爾蒙接受體的癌細胞,放射治療則是針對術後腫瘤較大或腋下淋巴有轉移的患者,標靶治療(使用賀癌平)是當HER2呈現陽性表現時適用。
由於癌症治療的方式往往是複雜且依患者的狀況而定,因此趙大中醫師分析,若針對化學藥物,早期輔助性化學治療常用的有小紅莓和紫杉醇等針劑藥物,晚期轉移性乳癌則再加上截瘤達和溫諾平,其中溫諾平除了效果不錯外,又分為口服和針劑,可讓患者做不同的搭配和選擇,口服藥物不只可在家服藥,還可節省往返的時間與減輕金錢上的花費。
趙醫師指出在臨床經驗上,十個硬塊中有90%是屬於良性腫瘤,只要定期追蹤,就可了解狀況,因此強調婦女要養成自我檢查的習慣。在經期開始之後的七至十天,那時由於乳房組織較柔軟,較輕易觸檢;若是已停經婦女,則必須定期自我檢查,檢查的範圍除了乳房周圍外,還必須檢查腋下、鎖骨上下方及所有肋骨等部位,主要是因為腋下是乳癌最容易侵犯的地方,而鎖骨上下方也是檢查的重點部位。
乳癌的發生是一個多因素的疾病,其中跟賀爾蒙的暴露有非常密切的關係,若長期曝露在雌激素下,得乳癌的風險相對的也就較高、初經較早(小於12歲)或停經較晚(大於55歲)、服用過女性賀爾蒙(避孕藥、因停經症候群服用)、攝取高脂肪等肥胖婦女(因肥胖者的女性賀爾蒙比瘦者來的高)、中度飲酒或是有良性乳房疾病等,都是乳癌的危險因素。
台灣乳癌患者近半數是在50歲以前發現,因此在預防乳癌篩檢上,40歲(甚至35歲以上)到50歲以前的婦女除了定期自我檢查外,每兩年必須做一次乳房X光攝影或是乳房超音波檢查,而50-69歲的婦女,因有健保給付,每兩年可免費作一次X光攝影,最重要的是婦女要熟悉自己的乳房,養成定期自我及接受乳房影像學檢查的習慣,倘若發現異狀就必須及早就醫,才可有效治療並降低死亡率。
中時健康 記者陳怡君/台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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